德州未来5年住房发展规划:新增商品住房供应建筑面积3000万平以上|征求意见
近日,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德州市住房发展实际情况,发布了关于《德州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3日。
通讯地址:德州市长河大道187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253000
《意见稿》中提出,“十四五”时期,德州市住房发展总体目标: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住房发展与人口布局、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基本建立起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租房制度。有效满足多主体多层次的住房需求,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水平显著提升,打造“安居德州、宜居德州”城市住房名片。
作为德州市老城区,德城区应重点稳定住房供应能力,着力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加快城市更新行动步伐,推进城市功能疏解和城市品质精细优化,有效提升居住品质。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培育。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增强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在住房品质提升、绿色建筑、智慧社区建设方面试点先行,打造一批示范项目。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陵城区、齐河县4个区县为增量发展区——
增量发展区是规划期内德州市人口重点导入地区,是新增住房供应的主要区域。其住房发展重点为加大住房供应规模,抑制投机性住房需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支持人才安居保障力度,稳步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禹城市、乐陵市、宁津县、临邑县、平原县、武城县、夏津县、庆云县8个县市为专项引导区——
该区域重点任务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稳定住房总体供应,优化住房产品供给结构,引导住房需求合理分布,大力支持进城务工群体的首次购房和本地城镇居民的改善性需求。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增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意见稿》中提出,“十四五”期间,德州市新增商品住房供应建筑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稳步提升,到2025年达到45平方米左右。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实现住宅用地价格、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二手住房价格、住房租赁价格基本稳定,市场预期保持稳定。全市和各县市区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稳定在合理范围。
住房保障更加多元精准。面向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强化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以租赁补贴的形式,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十四五”时期,实现住房保障累计覆盖规模达(含公共租赁住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方式)9250户。
居住品质稳步提升。力争完成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1.5万套。物业服务显著扩面提质,实现城镇住宅小区物业覆盖率达90%,智慧化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小区适老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新建城镇居住区养老设施配备率达到100%。
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其中,重点安排在中心城区办公密集区域、大型产业园区、高校集中区域周边等租赁住房需求量大、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区域。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住房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解决进城务工、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适时探索发展符合德州市情的共有产权住房。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人才安居区,及企事业单位、高校等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共有产权住房,并优先向本单位符合的条件人员出售。
健全房地价格联动机制。其中,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限价机制,土地招拍挂限价原则上要参照周边条件相当土地成交价格或周边同质楼盘的地价综合确定,出让竞价达到限价后,可转为竞自持面积或公共住房面积等竞价方式,确保地价稳定,坚决防止区域性住宅用地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过快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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