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投资促进局四级调研员王正方: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解读
大家好,欢迎收看德州市人民政府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张慧。众所周知,招商引资是优化区域经济资源配置、加速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途径,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对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天我们邀请到德州市投资促进局四级调研员王正方主任,就我市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进行解读。王主任欢迎您。
王正方: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市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王正方:好的。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遵循属地原则,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分别出台了优惠政策,现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例。1.实体项目。①落地奖励。实际投资5亿元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每增加1亿元,增加奖励200万元,最高1亿元。②经营贡献奖励。前2年按区级财力贡献100%奖励,后3年按区级财力贡献50%奖励。③建设补助。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补助金额=土地摘牌成交价—50%基准地价,每增加1亿元,补助金额增加基准地价5%,达到10亿元,补助金额≈土地摘牌成交价。10亿元以上项目,可代建厂房、代购设备。2.总部经济项目。①经营贡献奖励。区级财力贡献100万元以上的,按区级财力贡献70%奖励,最长8年。②办公用房补贴。综合性总部最高补贴200万元,功能性总部最高补贴100万元。3.重大项目“政策漫游”。中外500强、大型央企、产业龙头企业等招商项目,可参照其他地区政策执行。
主持人:2020年5月我市出台了《德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您能简要的介绍一下吗?
王正方:好的。本办法所称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是指由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通过单独或联合县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出资、争取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出资和市场化募集,吸引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1.对大项目好项目按市场化原则给予产业基金支持。引导基金的出资原则是参股不控股,省、市、县级政府共同出资不超50%。市级引导基金对产业类基金的出资比例一般不超过25%,对现代高效农业、现代海洋基金等重点支持领域设立的基金出资比例可以达到30%。2.对在我市新设立、新迁入及新增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机构可给予以下奖励。①基金募集规模奖励。符合实缴规模条件,在市内投资超过基金实缴规模10%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奖励,最高1000万元。②基金投资奖励。对投资本地企业的,按投资本地企业资金规模1%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引进市外项目落地我市的,按市外实际到位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③基金管理机构开办补助。对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根据注册资本实缴规模,享受落户补助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④地方财政贡献奖励。对基金及管理机构,按实现地方财政贡献的90%予以奖励。对企业高管人员及专业人员,前两年按个人年收入实现地方财政贡献的90%、后三年按80%给予奖励。
主持人:对于社会化招商,有没有什么激励政策?
王正方:我市出台了《德州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试行)》。本办法奖励对象是项目第一引荐人,可以是企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法人和自然人。
1.对新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独立投资的高技术项目,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转移或独立投资项目,一次性给予第一引荐人10万元奖励。2.对新引进总投资1亿元—5亿元的实体项目,一次性给予第一引荐人10万元奖励;对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按到位资金的1‰—2‰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3.对总部机构项目,符合条件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3‰或首个会计年度纳税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主持人:好的感谢王主任做客我们访谈室,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解读就到这里,想进一步了解相关优惠政策的朋友,可以与德州市投资促进局联系。
王正方: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衷心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德州发展,走进德州、投资德州、宣传德州,我们承诺做好全生命周期“保姆式”服务,与大家共赢未来,谢谢。
德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德州市各县(市区)政府、 市直各单位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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