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这四处地块拟被征用建设公共设施涉及3个村土地
近日,乐陵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今年以来第四批、第五批次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两批次共四宗地块,涉及3个村集体土地。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市中街道北小郑村、北大郑居
北至北小郑村,东至北小郑村、北大郑居
南至北大郑居,西至北小郑村、北大郑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乐陵市市中街道北小郑村、北大郑居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市中街道北小郑村、北大郑居
北至北小郑村,东至北小郑村、北大郑居
南至北大郑居,西至北小郑村、北大郑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乐陵市市中街道北小郑村、北大郑居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市中街道北小郑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乐陵市市中街道北小郑村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胡家街道东刘行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乐陵市胡家街道东刘行村
两批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保障乐陵市经济建设。该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设施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乐陵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乐陵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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