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试点改革土地出让程序
2015-04-10 10:37:00
今后,德州市建设项目单位在新拍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再也不用跑多个部门和中介机构编制环评报告、地震安全评估、节能评估和雷电风险评估等专项评估报告了,而是由政府集中招标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直接向项目单位提供专项评估报告。这一举措,将为项目单位节约前置审批时间100多个工作日,节约费用70%以上。
本报讯(记者 王怀贵 通讯员 望理想)今后,德州市建设项目单位在新拍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再也不用跑多个部门和中介机构编制环评报告、地震安全评估、节能评估和雷电风险评估等专项评估报告了,而是由政府集中招标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直接向项目单位提供专项评估报告。这一举措,将为项目单位节约前置审批时间100多个工作日,节约费用70%以上。
据了解,依据相关规定,项目单位仅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环评报告书就需要约60个工作日,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也需要约三个月的时间。在耗费大量时间资源的同时,项目单位还承担了动辄数十万、上百万的费用。“以往项目单位拿到土地后,要花大量的人力精力跑各种审批手续,现在就是把行政审批中蕞复杂的环节交给我们来做,在帮项目快速落地的同时,也为企业降低了费用,让企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相关负责人说。这是我市推出的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
该举措调整理顺了土地招拍挂过程中,建设项目前置审批专项评估的主体和流程。一是将原来土地出让后才进行编制的环评等专项评估报告调整为土地出让前,将区域性评价结果和列入拟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整体打包统一挂牌出让,项目单位竞得土地后不再单独做以上报告。二是区域性专项评估和技术参数编制的甲方由项目单位调整为市政府统一编制,市政务服务中心在拟出让土地挂牌前两周,结合土地面积、容积率等信息,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取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集中统一编制区域性技术评估参数等指标,与拟出让土地一起进入招拍挂程序,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先行垫付。
土地交易完成后,项目单位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价格,按获取土地面积占总出让面积的比例交付费用,有关中介服务机构直接向项目单位提供专项评估报告。项目单位凭借专项评估报告及其他有关材料直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试点改革土地出让程序是德州市政府创新前置审批方式,简化前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还要放宽编制技术评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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