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尊敬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周乃翔省长
我叫王国起,山东省宁津县张大庄镇张香西村村民,我与同村村民王景新、周相海因就同一块土地与村委会签订了两份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有重叠的时间段,无法确认土地归属谁长期承包,所以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因在一审法院张香西村委员会未出庭,致使该土地纠纷事实不清,遂双方都上诉至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张香西村委会考虑到双方因该土地承包纠纷,矛盾越来越激化,遂召开村委会决定出庭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清事实真相,并愿承担就同一块土地签两份合同产生后果的责任,并聘请律师代表村委会出庭说明事实,承担村委会签署土地合同不当的责任。2023年11月15日上午9时,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土地纠纷,但张大庄镇张香西村委会聘请的律师被法院工作人员挡在法庭之外,原因是:张大庄镇政府给法庭出具类似情况说明的证据,解除了张大庄镇张香西村委会聘请的律师。类似的情况说明上盖有张大庄镇镇府公章,盖有张大庄镇张香西村委会公章。情况说明的内容就是解除张大庄镇张香西村委会聘请的律师,两个公章出具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上。经我了解,张大庄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上面盖的张大庄镇张香西村委会公章,并未召开村委会会议研究,村委会并不知道此事。
张大庄镇政府将我在镇政府土管所土地确权证送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给王景新、周相海当作证据使,让对方质问我,不知是何种用意?
另,在我实名举报王景新在宁津县时集镇违法建设楼房期间,张大庄镇政府以调解我与王景新、周相海该土地纠纷为由,阻止我举报王景新违法建筑。
自上述土地纠纷发生以来,我与周相海多次发生对骂,发生肢体冲突,一审判决后,矛盾进一步激化,我被周相海殴打,差点致死,至今派出所未破案,我不想再因官司、纠纷内耗下去了,只想拿出更多的精力把地种好,对庄户人家来说,就打官司来回路费就不少,更别说诉讼费、律师费、耽误的农活收成。
这次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我没像一审那样再乎输赢,我的态度是村委会出庭把真实情况给法官说清楚,让法官依法判完,无论谁输谁赢,把输赢放一放,不能内耗、不能再打官司折腾了,因为这种内耗花的钱与精力,远远超过那块涉案土地的收入,二审开庭前我就想开了,真正明白了什么叫远亲不如近邻的意思,这种矛盾越闹越大,闹到一审、二审实在没意义。
本来2023年11月15日,由村委会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把事说清楚,法院依法判决,把土地归属判好,调解好,矛盾就没了,双方也都服气,恰恰张大镇政府把镇政府公章一盖、不经村民委研究再村公章,弄一个类似情况说明,解除了村委会到法庭化解矛盾聘请的律师,也就说作为法律公正蕞重要一方的村委会想出庭说真事,被镇政府无情在二审法院剥夺了,张大庄镇政府出具的所谓情况说明,解除了张大庄镇政府张香西村委会聘请的律,没让村委会出庭,无疑使纠纷事实再次无法说在法庭说清,也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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