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关于加快处置抵消用地的提案(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4050032号提案)”的答复
德工信发〔2021〕58号 签发人:孙洪昌
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4050032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处置抵消用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月5日,市工信局下发《关于开展闲置土地及厂房调查摸底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工业用地方面,不存在任何纠纷,能盘活利用进行技术改造的闲置土地及厂房情况。截至目前,共汇总了闲置厂房33座,建筑面积324633平,闲置土地19块,占地2666.4亩(地上约有34栋厂房)。闲置原因多为经营不善、手续不全、抵押纠纷等。
一是成立机构。部分县市区成立了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自然资源、发改、工信、税务、财政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闲置土地厂房盘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行自然资源、工信、发改等部门联合办公。以盘活企业闲置低效土地为突破口,以提高新建项目土地利用效率为保障,积极探索创新,控制土地增量,挖潜土地存量,解决“一边项目无法落地,另一边土地闲置不用”的用地供需矛盾。
二是整体收回。对停产多年且复产无望的企业,采取协议整体收回,新上项目。比如庆云县整体收回分割转让的形式成功盘活了志鹏海绵(94亩),优先为中信机床自动化设备更新及新厂区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解决急需用地,目前车间主体即将完工。盘活原英惠儿项目建设用地125亩,就近为胜港纸业纸制品深加工项目二期解决项目建设用地,目前其厂房主体及部分设备已建设完成。
三是效益倒逼。比如武城县坚持以亩均税收为核心指标,建立“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通过县政府落地审批的新上二产项目,由县财政、自然资源与项目投资方签订用地效益行政协议,对项目占地面积、开竣工时间、亩均工商税收进行约定。自项目供地二年后为起点,年亩均工商税收达不到约定蕞低额度时,用地单位需补缴土地指标价款。项目方未达到协议约定条件或未履行合同,不得办理土地抵押、征收、转让等相关手续,从而为节约集约用地设置了先决条件,倒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四是增资扩产。对有成片闲置土地的企业,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新上项目,与其签订补充协议,限期开工建设。比如庆云连云彩印闲置地块(24亩),经协商新上电力器材生产项目,目前规划设计方案已完成。诚合新材料项目(117亩),新上消毒卫生产品生产线。
五是嫁接盘活。对属于落后淘汰产业、转型升级困难的企业,通过牵线搭桥吸引新动能企业注资入股、股权转让等方式嫁接盘活。比如陵城区糜镇人民政府租赁苗宝集团中央储备棉库闲置闲散厂房,政府提供担保支持和中介服务,分配给其他企业,盘活了19个共26000平闲置车间,打造糜镇小微企业创业园。庆云县通过盘活同创产业园部分闲置用地和厂房(90亩),成功引进了世界500强企业海螺集团,3个月时间实现了从洽谈到签约再到开工建设、投产达效。
六是技改提升。鼓励企业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以提高土地产出水平。比如武城中威共享工厂节地模式作为全省5个典型案例之一,被省自然资源厅报送国家自然资源部。企业占地10.67万平方米,建设7座厂房,总占地面积10万平。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规定: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小于等于7%。目前,行政办公、展厅以及卫生间、换衣间等配套设施建在车间内部,占地仅200平,比重为0.18%,远小于7%的比重。在原厂房基础上建设二层厂房,建筑密度达0.94,厂房总建筑面积增至16万平方米,容积率增至1.87,开发强度提高了72%,相当于节约土地约6万平方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显著提高。
一是加强支持政策供给。围绕工信局自身职能,研究制定政策鼓励工业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通过追加投资、项目合作、出租合伙等方式,建设标准厂房、多层厂房或新型产业项目。
二是强化亩产效益倒逼。继续深入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摸清工业企业存量土地底数,深化亩产效益结果运用,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试点;制定低效存量土地分类处置方案,通过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推进工业企业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推动土地要素向优质高效的A类企业倾斜,通过反向倒逼政策加快D类企业淘汰出清。
三是推进“零增地”引导。鼓励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改,打造示范项目。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的企业实施的相关技术改造项目或企业实施的“零增地”技改项目,在设备补贴等方面适度提高扶持标准,蕞高上浮20%。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主办单位: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建议使用IE10以上1920*1080分辨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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