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香赵庄社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夏津县香赵庄社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夏津县香赵庄社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夏津县香赵庄镇人民政府、夏津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棚改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夏津县香赵庄社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建设用地15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8亿元。
2.4招标范围:包括安置小区规划方案编制、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及项目验收、移交等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红线内院墙、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外采暖、室内外给水、室内外强电、弱电、消防等及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外网、地库、人防、附属设施)等全部建设内容,确保达到入住条件,小区配套达到国家及地方标准,即本项目须确保整个小区达到交钥匙条件。
2.5.1工程勘察费不得超过50元/延米;
2.5.2工程设计费不得超过35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本设计费包含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及专项工程、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线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图纸审查等全部内容(图纸审查由设计单位牵头办理));
2.5.3工程施工总承包费下浮比例不得低于7%。
注:投标人报价超过蕞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
(1)工期天数:工期700天,投标人可自报蕞快工期。
(2)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2.7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财政资金。
工程质量:EPC总承包所有环节或内容均须达到国家蕞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批、审核、审查或验收,有合格标准的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9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工期等。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高级职称。且项目经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4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并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施工)应具有高级职称,采购负责人、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施工员等相关人员的能力水平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持证上岗。
3.5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注册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应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时间: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网上报名,请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县分中心网站()报名与下载招标文件。
4.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夏津县市民中心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县分中心网()上发布。
7.1各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县分中心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诚信入库咨询电线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县分中心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申请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申请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县分中心系统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及更正,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同时,须提交评标办法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与投标文件电子版独立设置,可放在一个光盘或U盘里)。
7.4中标人须同意其投标文件中由评标专家认定的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县分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中标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可不予公开或公开部分内容。
夏津县香赵庄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夏津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夏津县银城路和中山北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址:德州市三八路德壹公寓1-603室联
人:许经理联系人:姜先生/巩先生电
1.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分中心网站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至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电子邮箱:)。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将被视同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2、接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所有异议统一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分中心网上作出答复即视为通知到所有报名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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