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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抬头寺乡刘千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抬头寺乡刘千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10日10时至2020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抬头寺乡刘千村土地使用权面积13130.51平方米及地上附属物。

  起拍价:419.888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联系法院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2.竞买人须对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3.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交付、延迟过户及自行承担相关过户费用等法律后果。4.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过户不能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共有人、股东、租赁户及其它优先权人,同等价格优先购买。(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未提请者视为放弃该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2月18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0年鲁1402执恢659号房产尾款“逾期未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回。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葛毅明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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