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1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1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齐河县齐安大街265号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分局一楼服务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山东科耀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高压充气柜项目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向阳北路6号齐河新材料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二期钢结构厂房K17号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产品、工艺不在《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通过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89-01-702515。
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向阳北路6号齐河新材料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二期钢结构厂房K17号,根据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图及项目所在地土地证,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土地利用整体规划要求。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焊接、喷塑工序产生的(烟)粉尘、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及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治理措施如下:
①切割、焊接产生的(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喷塑工序产生的(烟)粉尘经集气管道、滤筒除尘器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④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⑤未收集的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综上,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如下: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处理。
综上,项目污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激光切割机、折弯机、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冲床、治污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5~90dB(A)左右。治理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满足项目生产工艺的前提下,选择先进、噪声低的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②车间内合理布局:将设备全部安置在车间内,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在车间设备布置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
③设备在安装时,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隔振垫,以减轻由于设备自身振动引起的结构传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焊材、焊渣、金属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滤筒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治理措施如下:
①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焊材、焊渣、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滤筒除尘器收集的塑粉: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回用于喷塑工序。
③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山东餐遇食品有限公司新建3吨天然气锅炉项目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名嘉西路中段5号
本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5%。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同时,项目已经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89-01-429724,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名嘉西路中段5号,根据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图及项目所在地土地证,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土地利用整体规划要求。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措施如下:
本项目锅炉配套国内先进的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经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
综上,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水为锅炉排污水、蒸汽冷凝水和反渗透浓水。治理措施如下:
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管网进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
综上,项目污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风机、水泵运行噪声,噪声值为
80-85dB(A)。治理措施如下:
①选取噪声相对较小的设备,从源头削减污染源。
②通过合理布局等措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的尽量远离厂界,减小厂界噪声。
③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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