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整顿进行时
当前,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冬春季严打整治安民暨百日“清底”行动正扎实有效开展。行动开展以来,共新登记流动人口1702人,出租房屋285户。
2016年1月15日下午,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户政科民警来到八里庄社区沿街门市、艾家坊便民市场、商贸城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对沿街商贩中的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摸底,同时宣传办理居住证事宜。清查期间,民警共走访理发店、小饭店、超市等40家,收集流动人口信息30余条,新登记流动人口7人,答复群众申请居住证事宜5次。
户籍民警在此提醒:如果您是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登记的,可申领《居住证》。如果您是出租房主,应当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起三日内,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备案,同时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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