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250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申请人”、“发行人”或“公司”)已会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中喜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
真研究和核查。现将反馈意见落实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请予审核。
1、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杰瑞股份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具有相同含义。
2、本反馈意见回复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
问题1、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子公司湖南先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2018
年5月“衡南县县级饮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涉嫌与第三
人串通投标报价,扰乱市场,2021年6月30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向湖南
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湖南先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易湘琢涉嫌串通
投标罪,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请申请人说明基本情况,整改
情况以及整改效果,湖南先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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