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十条用地措施保障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模式,土地出让后即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优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供地办理流程,对于以划拨方式供地的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建设单位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同时,从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方面给予有力支持。按照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对小微企业登记费应免尽免,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缓解资金压力。截至目前,市区范围内7个项目实现“交地即交证”,提升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实行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小微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后,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开展预告登记转让。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办理预告登记,待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可作为办理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高效便捷开展不动产登记。企业可通过服务专区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业务。土地交付时已完成地籍调查、缴清相关税费,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全面推行“交地即交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围绕全市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大局,持续开展“送政策、解难题”服务基层活动,通过送策入企、现场指导、巡回服务,及时打通项目在要素保障中的堵点卡点,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当好企业发展“店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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