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陵自然资告字[2023]8号
经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北至规划横五路,东至糜镇街村土地,南至糜镇街村土地,西至政府街。
马颊河路以北,扶丰街以东。北至张西楼村土地,东至张西楼村土地,南至张西楼村土地,西至张西楼村土地。
马颊河路以北,扶丰街以东。北至张西楼村土地,东至张西楼村土地,南至张西楼村土地,西至张西楼村土地。
马颊河路以北,扶丰街以东。北至山东百拓实业有限公司、马颊河路,东至张西楼村土地、东乔庄村土地,南至规划汇丰北二路,西至扶丰街。
北至边二村土地,东至边二村土地,南至324省道、道路,西至道路。
北至孙家洼村土地、后王村土地,东至后王村土地,南至丁东路,西至山东泛达木业有限公司。
北至孙家洼村土地、后王村土地,东至兴国街,南至丁东路,西至后王村土地。
位于G513以南、笃马河以北。北至G513国道,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孙来仪村土地、国有土地,西至323省道.
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行业分类:其他制造业。根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标准》(2019年版)其他制造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六类地区≥120万元/亩;根据陵城实际,该地块项目投资强度应不低于280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产值能耗0.115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0.362吨标准煤/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环保指标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该土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②该宗地的建设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宗地内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环保要求以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为准。③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等标准要求;废气执行国家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山东省地方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要求;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
根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工业用地宗地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它说明:地块四至为勘测定界图所界定的范围,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外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仅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网(网址),按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土地出让——《德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用户手册——《土地、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
1.竞买人办理诚信入库、CA数字认证证书手续;2.竞买人通过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3.竞买人提交网上竞买申请;4.经竞买人实名账户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5.竞买人网上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6.竞得人下载并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到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202室土地利用科办理竞买人资格后审等手续。
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地块的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蕞后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保证金查询
2023年6月30日9时至2023年7月29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16时。经竞买人实名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保证金截至时间内进入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打印资格确认书。
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时,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10时。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1、凡有意参与德州市陵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要求,先行办理诚信入库和CA数字证书手续。办理地点: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验证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电线、竞得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土地利用科进行资格后审。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向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土地利用科进行咨询。竞买人在公告及挂牌期间未咨询的,视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无异议。
4、LC2023-022号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请参与竞买人仔细了解各类控制指标。土地使用权人取得“标准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与各乡镇政府(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并按照具体项目标准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后,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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