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将征收3个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
德州大运河保护利用项目首开区九龙湾片区杨家圈地块
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运河大堤,西至京杭大运河,南至南陈庄村土地及九龙湾公园,北至东风西路及运河大堤(以房屋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杨家圈地块基本情况为:该地块占地面积约457亩,共涉及被征收人855户,其中住宅833户、非住宅22户。征收范围内有平房、楼房和车间,主要有杨家圈社区平房区、公路机械厂宿舍楼、德工机械厂宿舍楼等住宅区,德工机械厂、胜利扒鸡厂等相关单位,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
该项目征收实施时间为:自征收决定(德城政字〔2022〕39号)发布公告之日起实施。房屋签约期限为:自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征收补偿安置按照附件《大运河保护利用项目首开区九龙湾片区杨家圈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德州大运河保护利用项目首开区木材公司片区
房屋征收范围为:铁路线(红线)以东、新河路以南、解放南大道以西、三干渠以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包含加油站、加气站、百盟汽修)。
木材公司片区基本情况为:该地块占地面积约800亩,共涉及被征收人157户,其中个人146户(木材宿舍122户、农商银行信用社宿舍16户、农信社南沿街8户),企业和单位11户(德州大力联运有限公司、德州飞达塑胶有限公司、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德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德州双一实业有限公司、华龙实业总公司矿冶设备厂、木材集团鲁北公司、辛庄转运站和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城区中队、德州市德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0.75万平方米。
该项目征收实施时间为:自征收决定(德城政字〔2022〕41号)发布公告之日起实施。房屋签约期限为:自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征收补偿安置按照附件《大运河保护利用项目首开区木材公司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德州大运河保护利用项目首开区九龙湾片区南陈庄地块
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商贸大道、金茂西华苑、德兴运城、南陈庄小学,西至运河大堤、运河大道、苗圃和南陈庄村土地,南至新河西路,北至九龙湾公园、九衢泉家园、苗圃、运河景园和德兴运城(不含鑫康小区),以房屋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南陈庄地块基本情况为:该地块占地面积约730亩,共涉及被征收人1097户,其中住宅1029户、非住宅68户。现征收范围内有平房、楼房、厂房、车间和仓库,主要有南陈庄平房区、一水厂平房区、交通局宿舍平房区、面粉厂宿舍楼、麻纺厂宿舍楼等住宅区,沃特净水公司、新华印刷厂仓库、乾源扒鸡厂等相关单位,房屋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该项目征收实施时间为:自征收决定(德城政字〔2022〕40号)发布公告之日起实施。房屋签约期限为:自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征收补偿安置按照附件《大运河保护利用项目首开区九龙湾片区南陈庄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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