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心城区三村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宋官屯街道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宋官屯街道办事处王庄村、付庄村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我市景津装备过滤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宋官屯街道王庄村的土地,地块1位于果园路以北;崇德二大道以西;崇德一大道以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7.7681公顷。其中农用地3.8634公顷(耕地1.4867公顷,其他农用地2.3767公顷),建设用地3.9407公顷。
本次拟征收宋官屯街道付庄村的土地,地块1位于果园路以北;崇德二大道以西;崇德一大道以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6336公顷。其中农用地0.6336公顷(其他农用地0.6336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德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V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
经宋官屯街道办事处王庄村、付庄村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宋官屯街道办事处王庄村、付庄村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189.0383万元。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宋官屯街道办事处王庄村、付庄村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宋官屯街道办事处王庄村、付庄村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为准。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3年3月3日起至2023年4月1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天衢新区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天衢新区分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关于袁桥镇孟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袁桥镇孟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袁桥镇人民政府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袁桥镇孟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2拟用于我市a1德州食品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袁桥镇孟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土地,地块1、地块2位于大学路以南;尚德三路以北;崇德八大道以西;崇德七大道大道以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1.4881公顷。其中农用地9.3881公顷(耕地4.4836公顷,林地2.3386公顷,草地0.4244公顷,其他农用地2.1415公顷),建设用地12.1公顷(村庄0.8676公顷,农村宅基地11.2324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德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片区,V级区片每亩补偿6.1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
经袁桥镇孟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袁桥镇孟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483.4823万元。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袁桥镇孟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11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袁桥镇孟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为准。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3年4月7日起至2023年5月6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天衢新区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天衢新区分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沙11因为亚沙,成就了更好的我们——浙江工商大学沙11赛后感
202304 方案书香浸润强素质,文旅融合新征程
请文明发言,共建和谐网络,您的个人信息不会被公开显示。
来了!18篇综应热点范文!快领!
雅思大作文7分范文及解析:政府治理犯罪问题(附2023年写作预测领取)
全省大会典型发言!肥乡优化营商环境“加码”又“加力”
阳光采购平台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王立峰董事长在公司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区XX街道XX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德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