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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admin2年前 (2024-09-29)德州产业信息62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安平县人民政府2015年第3批次第2号-2地块

  安平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9批次第6号-3地块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头部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安平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7批次第2号-2地块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头部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安平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15批次第1号地块

  安平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16批次第2号地块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头部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安平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16批次第3号地块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头部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安平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20批次第1号-1地块

  河北腾泰达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头部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安平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20批次第1号-2地块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头部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安平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20批次第2号地块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头部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安平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3批次第1号地块

  东尚(安平县)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头部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安平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3批次第2号地块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头部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安平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9批次第1号-1地块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头部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安平县人民政府公开出让2022年第10号地块

  河北腾泰达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头部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安平县人民政府公开出让2022年第11号地块

  河北腾泰达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头部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安平县人民政府公开出让2022年第12号地块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头部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安平县人民政府公开出让2023年第1号地块

  安平县人民政府公开出让2023年第2号地块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单位: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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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再融资不得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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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部分一二线城市土地市场高价地频出,“面粉贵过面包”现象成为常态,7月份甚至被称为“地王月”。有鉴于此,近期证监会、国土部等部门分别传出针对土地市场的政策收紧信号,上海、南京、合肥等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收紧政策。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综合多种因素来看,一二线前期热点城市的土地市场热度将有所回落,地价涨幅略有放缓。   上半年,多个城市土地市场高价地频出,进入下半...

裕华车位交易网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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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特商圈 槐底二区 车位 40平米   半年起租,一年起租便宜,价格可议   旭辉中睿府公寓下边车位出租/出售   【融创臻园壹号】地下车位出租,300一个月,个人车位   出租长短期停车位,欢迎在58留言 长期租可优惠   自走车位,44中片区,东环公园公交站及塔北路地铁站,...

锡东无锡学院北地块周边在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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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无锡产业信息 正文内容锡东无锡学院北地块周边在售信息中南高科:标准厂房租售 全国上百园区招商中 4000123021   锡东无锡学院北地块周边在售信息无锡房视界1年12月15日 11:11[导读]锡东无锡学院北地块挂牌,起拍楼面价15800元/㎡,**限价楼面价18000元/㎡。   锡东无锡学院北地块挂牌,起拍楼面价15800元...

齐河融创大道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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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河融创大道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04-02,法定代表人为许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425MA3MWLY43R,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城街道后甄村村东,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工程;酒店运营管理;住宿、餐饮、会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齐河融...

2022年10月8日乐陵市城市资产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底价竞得德州市1宗商业办公用地

2022年10月8日乐陵市城市资产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底价竞得德州市1宗商业办公用地

  中指云网讯:2022年10月8日,山东省德州市成交1宗商业/办公用地,乐陵市城市资产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底价14873.00万元竞得LL2022-16地块,楼面价1501元/㎡。   中指云网讯:编号为LL2022-16地块,位于开元大道南侧、开元中心东侧,商业/办公用地,出让年限 40年,出让总用地面积为49542.00㎡,建设用地面积49542.00㎡,容积...

出租)中润大道金晶大道厂房仓库500至1800平1400平独院

出租)中润大道金晶大道厂房仓库500至1800平1400平独院

  0.3元/m²/天 (价格可面议)   1800m²立体库500m²建筑面积仓库类型起租面积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润大道145号地图   出租面积:500平,1400平,1800平均有。层高4.5米。其中1400平带独立院落。   园区优势:紧邻城区,招聘员工方便。可进出大车,适合做仓储、轻加工。道路...